申请转板上市的企业应当在新三板“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并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这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另一种融资路径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理。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1、发行条件
2、市值及财务指标(满足其一)
1.盈利能力
2.成长性
3.销售+研发
4.市场+创新
1.最近36个月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最近12个月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因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监管机构公开谴责。
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
5.未按照《证券法》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
6.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存在发行人利益受到损害等其他情形。
1.主体类型: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不存在调出精选层的情形。
2.发行条件:与科创板、创业板相同。
3.合法合规:最近三年公司、大股东、实控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股本总额:3000万元以上。
5.股东人数:1000人以上。
6.公众持股:公众股东持股比例占股本总额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占比10%以上。
7.交易活跃度:转板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内,股票累计成交量1000万股以上。
8.市值及财务指标:与科创板、创业板相同。
9.行业规定:符合科创板、创业板规定。
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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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近期多地证监局下发新三板挂牌工作通知。
(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简而言之,即成交价格固定为收盘价,按时间顺序撮合成交。低于收盘价的买单,高于收盘价的卖单,均无效。需要注意的,定价委托与竞价交易为不同的系统,必须在定价委托系统中挂单。
(五)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非主板、创业板等上市公司;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
(一)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施行前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普通投资者不适用该项规定,但首次参与按照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电子方式重新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二)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对于投行来讲,企业上市时间提前了,会增加投行业务量。”上述保荐人士对市场前景颇为乐观。
(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指公司现金流量表列报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为合并现金流量表列报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五个基本条件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