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37浪莎股份(600137)

2023-07-27 06: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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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浪莎股份,600137)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相关情况的澄清公告》。

公告称,媒体报道关于浪莎股份扭亏或受益于涉嫌传销业务,不符合公司实际。

此前,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集团”)、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针织”)起诉李易峰、东阳横店李易峰影视工作室(以下简称“李易峰工作室”)及亿圣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圣传媒”)一案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受理,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据悉,该案将于2022年5月11日上午9时开庭。

资金面上看,近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45万元。

该股主要指标及行业内排名如下:

2020年10月14日,李易峰工作室发表声明称,发现部分天猫店铺多个“浪莎”品牌商品描述界面中使用了李易峰先生的肖像图片。李易峰先生与“浪莎”品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亦非“浪莎”品牌代言人。工作室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要求相关主体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武汉一位从事演绎行业的人士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从浪莎股份公告来看,所列举的郎朗夫妇形象的使用范围并不出格,而且要求保持良好形象也是近年来对艺人的普遍要求。“而且两年的代言费275万元,分摊到每人每年不到69万元,这一费用在行业可谓偏低。”

2022年一季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84%,同比下降0.31个百分点,环比上升0.09个百分点。

除了经济上的困境,更令沈女士难过的是,还有一段十几年的友情也因此不欢而散。一位朋友因为相信她的眼光,也在相邻区域开了一家浪莎E+生活馆,最后几十万搭进去血本无归,与沈女士至今再没往来。

注:本文系新闻报道,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浪莎股份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0亿元,同比下降19.51%;归母净利润1003.85万元,同比下降37.76%;扣非净利润940.62万元,同比下降39.51%;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8172.19万元,同比下降23.5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86.03万元,同比下降48.1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99.63万元,同比下降44.11%;负债率15.85%,财务费用-139.45万元,毛利率17.78%。

该股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浪莎股份(600137)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良好。财务相对健康,须关注的财务指标包括:应收账款/利润率。该股好公司指标2星,好价格指标1.5星,综合指标1.5星。(指标仅供参考,指标范围:0 ~ 5星,最高5星)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2022年前三季度,浪莎股份总店面数为368家,较2021年年末增加56家。

然而,1月4日晚间,浪莎股份又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取消了代言合同。

浪莎股份2016年、2017年、2018年,近三年度主要会计数据(经审计)如下:

格隆汇6月28日丨浪莎股份(600137.SH)公布,截止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累计收到的各种政府奖励补助(补贴)资金合计100.25万元。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从以往年报来看,浪莎股份还向浪莎针织购买袜子用于电视购物销售,也接受浪莎针织提供的染色加工服务,还向浪莎针织销售电商组合配套内衣产品等,两者业务关联颇深。

“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具体指什么,浪莎股份并未在公告中披露。

送转、高送转、分红、分配预案、分配方案

举报人沈女士(化名)向记者讲述了她被浪莎集团忽悠“入套”的过程。沈女士此前从事销售行业,2016年9月,在朋友的热情介绍下她前往义乌参加了一期浪莎E+生活馆的推介会。会上,浪莎集团的推介者介绍了主打产品——美体内衣。据称这种看上去和市场上其他内衣并无明显差异的内衣具有内在调理和外在塑形功效,所以定价为5000多元一件。

公告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分红送转

然而,仅一天时间,1月4日晚间,浪莎股份又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浪莎内衣取消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浪莎股份的合同还显示,郎朗夫妇属于公众人物,一言一行必须保持良好形象,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良好形象,不得作出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产品的任何行为。

一,关于“袜业大王涉嫌传销账户被法院冻结” 。

浪莎股份称,公司控股股东为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翁关荣、翁荣金、翁荣弟兄弟三人,目前翁荣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内衣产品制造销售,袜业业务为同一实质控制人的关联方。消息报道内容为今年5月初发生事项,股东单位及关联方已妥善处理完结。

裁定书称,经审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冻结被申请人浪莎针织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关联资金账户。

二,关于“加盟店全国开花涉嫌传销模式隐藏其中” 。

题为《“袜王”浪莎转型涉嫌传销 上市公司业绩或靠此支撑》的报道称,根据举报人的介绍,浪莎集团是这样拓展业务的:首先,在各地推广“浪莎E+生活馆”系列加盟店。加盟者需缴纳2万元保证金以取得加盟资格。加盟者所开设店的铺需满足“浪莎E+生活馆”的指定要求。接下来,以开加盟店培训为由培训加盟者涉嫌传销的组织模式和销售推广模式。

三,关于“浪莎股份扭亏或受益于涉嫌传销业务” 。

其中:2016年至2018年三年公司与股东单位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3369.63万元、3419.58万元、2600.92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2.52%、9.96%、6.71%。浪莎股份称,这是上市公司与股东单位及关联方年度发生的正常关联交易。关于上市公司业绩受益于股东单位及关联方,不符合公司实际。

四,关于“智能保健服饰令人“脑洞大开”。

在公布了以上数据之后,却得出“上市公司业绩受益于股东单位及关联方不符合公司实际”的结论。

注:本文系新闻报道,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作者:piikee | 分类:怎么卖股票 | 浏览:41 |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