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称,2022年上半年,四川信托在工作组管控下,全力做好各项风险处置工作。
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披露的《宏达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临2021-030)。
三是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持续完善管理体系,精简内部机构,集成人力资源。继续大力压降费用开支,缩减异地办公场所和日常运营费用。相较2020年末,目前公司全部在编员工人数减少近30%,异地办公场所租赁面积压降近50%;各项运营费用较2020年同期压降幅度达80%。近期,公司还将启动中后台部门及人员优化调整,进一步提质增效。
(一)生产经营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化工方面,2021年以来,公司磷酸盐系列产品市场需求强劲,价格上涨,经济效益大幅增加;天然气化工合成氨产品价格上涨,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
化工方面,2021年以来,公司磷酸盐系列产品市场需求强劲,价格上涨,经济效益大幅增加;天然气化工合成氨产品价格上涨,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
特此公告。
二是保值增值已回收资产。对于收回的房产类抵债资产,及时确权办证并派驻专人现场管理和经营盘活,掌控住经营管理权和现金流,争取租金收入全部归入处置。对于收回的现金,在确保资金安全基础上优化管理提高收益。对于收回的上市公司股票,委托专业证券机构提供咨询和服务,尽可能在最有利时机变现。对于收回的非上市公司股权类抵债资产,通过委派工作人员参与财务、印章管理,确保企业有序经营,为股权顺利转让创造条件。
(二)业绩预告情况
● 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46,237,405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
● 2022年1月18日,宏达实业所持公司546,237,405股被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
一、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0118-1号)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沪02民初字第232号,获悉控股股东宏达实业所持公司546,237,405股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1轮。本次被轮候冻结股份占宏达实业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宏达实业持有公司546,237,40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上述司法轮候冻结后,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的数量为546,237,40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具体为:
三、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上查询到的2022年1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告》(2021)沪74执338号,申请执行人安信信托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宏达实业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处置被执行人宏达实业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已于2022年1月21日由竞买人竞买成交。
1、经查询,截至2022年1月24日,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数为546,237,405股,持股数量尚未发生变动。
2、2022年1月18日,宏达实业所持公司546,237,405股(无限售流通股)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占宏达实业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经核实,本次轮候冻结的原因为: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诉宏达实业民间借贷纠纷,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诉讼保全将宏达实业持有的上述股票冻结。
3、截至2022年1月25日,宏达实业债务逾期金额为27.69亿元,除上述债务逾期发生诉讼外,不存在其他因自身借款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宏达实业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4、宏达实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宏达实业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所持公司1,000万股被司法处置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宏达实业不涉及对公司的业绩补偿义务。
6、宏达实业将与相关各方积极协商、妥善解决股权冻结事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至30,000万元。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盈利7,500万元至9,500万元。
3、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公司持有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22.1605%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在2020年年报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截至目前,四川信托风险处置工作尚在进行中,尚无法判断四川信托的相关风险处置是否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产生影响及具体影响金额,若出现影响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224,632.63万元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至30,000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500万元至9,500万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632.63万元。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492.41万元。
(二)2020年度每股收益:-1.1055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1、主营业务方面
2、因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的执行,公司名下3处房产完成司法处置,处置价款合计金额3.09亿元,用于向金鼎锌业支付返还利润款。上述3处房产处置价款与账面净值及相关税费的差额1.56亿元计入当期资产处置收益。
3、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处置原老厂区建筑物、设备等资产,形成资产处置收益3,030万元。
4、因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公司本年对尚未返还利润的本金计提延迟履行金3,266.9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持有四川信托22.1605%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在2020年年报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宏达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和《宏达股份关于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020)等。
五、其他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