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月14日讯 为拓宽境内人民币资金双向流动渠道,便利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境外证券投资活动,央行日前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通知指出,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是指取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并以人民币开展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金融机构。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应事前向相关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人民币合格投资者的准入资格、产品设立和发行、投资活动等应当遵守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而在QDII基金额度吃紧的情况下,对看好香港市场投资前景的投资者来说,内地香港互认基金也成为了不错的选择。截至去年底,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中,额度最高的华夏基金仅为35亿美元,其次是上投摩根的27亿美元,多数基金公司的额度在10亿美元左右,甚至5亿美元以下。然而,对于互认基金来讲,单只基金没有额度限制,只有基金互认总额度3000亿元的限制。这个总额度在目前看来,还很充裕。
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为投资者提供产品份额转换、默认投资选择等服务的,应当符合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和监管规定,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
潘功胜明确表示,随着我国高水平开放对资本项目可兑换要求不断提高,我国传统以合规监管为主的外汇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开放形势发展需要,急需在总结2015年以来防控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冲击经验基础上,引入宏观审慎管理的视角和机制,加快建立并不断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这是落实“在开放的环境中适应开放,在开放的环境中赢得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
商业银行为参加人办理在线开户服务时,应当将相关有效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或其他安全有效的技术作为身份核验的辅助手段,核实身份信息。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RQDII的定义称,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是指取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许可的境内金融机构,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或募集境内机构和个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境外金融市场的人民币计价产品(银行自有资金境外运用除外)。
从宏观层面看,“南向通”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民币的升值压力,帮助人民币升势与经济增长不同步时进行调节。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首席FICC分析师明明曾表示,“当前债券资金更多地以流入为主,特别在中美利差较宽的情况下,资金的流入增加了人民币的升值压力。”
“但在发展离岸人民币资本市场时,也考虑到离岸规模要可控,与当前中国经济水平和政策引导能力要符合。中国对外开放基调非常明确,是逐步放开,先行试点,构建出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机制,稳定中逐步放开,因此,在这一过程中,要避免‘借桥过河’,偏离政策目标的问题出现。一是反洗钱,不能让境内非法人民币资金借道逃出;二是切实提升海外人民币投资利用效率,专款专投,不能成为海外套汇套利的渠道。因此,央行重申了RQDII投资的相关规定。”曲强认为。
根据安排,内地投资者暂定为央行2020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41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含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农村金融机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可以通过“南向通”开展境外债券投资。交易对手方暂定为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南向通”做市商。
A股在成功纳入MSCI之前,实际上有三次“闯关失败”的经历。由于国际投资者对境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下称“QFII”)制度、停复牌制度等存在疑虑,MSCI一次又一次推迟对A股市场打开大门。不过,被拒绝并不影响中国的“自强不息”,自2014年首次闯关失败以来,境内市场的改革开放不但没有停止,反而再进一步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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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我们正要求交易团队再对融资融券对冲A股持仓风险进行模拟测试,若效果依然良好,不排除《办法》在11月1日正式实施后,我们迅速落实上述风险对冲策略。”他表示。
按照《指引》要求,义务机构应识别客户以下背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客户经营状况、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资金来源和用途、是否为政治公众人物等。
(6)实地查访客户住所或单位所在地,机构客户注册地或实际办公地;
海通证券李迅雷认为,央行流动性座谈会释放出重要信号,即稳住汇率、确保不爆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已经成为央行今年金融工作的重心。
Bluebay Asset Management策略分析师Timothy Ash指出,要驱动海外投资机构借助QFII/RQFII渠道投资境内私募投资基金,还得迈过不少坎。首先就是欧美大型对冲基金与资管机构对境内私募投资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风险对冲策略多元化、沟通成本(主要是文化差异与沟通时差)与运营尽职调查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不少境内私募基金因资产管理规模较低、风险对冲策略较少而被早早淘汰,即便个别境内私募基金满足上述两项要求,也容易遭遇运营尽职调查不过关。